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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支小支农”一揽子举措显“担”当

2022-07-02 18:02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18547   

通讯员朱彬彬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几天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作用的通知》最近几天,围绕《通知》的贯彻落实,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资金支持力度空前:保障率补贴最高50%。

围绕回应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关切,营造良好融资生态,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可得性,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通知》在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金融支持力度空前,传递了诸多利好。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许宏林表示,省财政通过实施担保费补贴,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小农业,自觉降费让利一方面,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以下,担保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给予最高1%的担保费补贴其中,担保对象为农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粮油,生猪,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定生产的担保业务,财政补贴比例最高可达50%另一方面,对服务范围和担保规模符合相关标准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财政给予最高1.5%的担保费补贴和1%的担保业务奖补,确保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者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此外,对小微贷款等新型政银合作专项贷款产品,省财政对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用进行补贴,支持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免收担保费用,实现见贷即担

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融资担保业务给予保费补贴,引导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挖潜,不断降低收费目前全省平均年化综合保障率只有0.65%江苏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邱志强说

担保业务风险得到补偿:最高比例升至70%。

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采取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方式,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如何引导担保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小规模农业《通知》提出,从顶层设计入手,通过完善明确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进行纾困

《通知》明确,落实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省财政出资建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资金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银行等多方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和巩固许宏林表示,对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参与风险共担的担保业务,资金池将对再担保机构实际赔付责任的60%进行赔付其中,对小额支农业务规模和占比快速增长,担保率持续降低的担保业务,资金池赔付比例由60%上升至最高70%同时,对支持小企业,支持农业,支持科技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的1000—3000万元担保业务,试点给予风险补偿,补偿比例为30%

此外,在充分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农业的作用方面,为了加强政府融资担保体系,我们鼓励优先为首次贷款人的贷款提供担保等,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根据评价结果,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在重点支持小农业的规模,户数,比例,增量,放大倍数,担保率等方面给予奖励徐琳说道

尽职免责机制更加完善:相关工作指引正在制定中。

推广‘小额贷款’,‘苏农贷款’等新型专项贷款产品,力争2022年带动优惠贷款突破1000亿元《通知》要求,不断优化监管考核,逐步解除不愿或不敢承担的后顾之忧,帮助融资性担保机构轻装上阵

根据《通知》要求,江苏将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研究制定全省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指引,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探索设立尽职免责决策委员会,借助外部专家等专业力量做好尽职免责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

接下来,江苏会有哪些动作制定具体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尽职免责指引》等配套制度,修订完善《省级融资性担保代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切实确保《通知》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徐琳说

为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肯,能,愿贷的长效机制,各部门正在共同努力人行南京分行副行长王海龙介绍,江苏省商业银行‘四贷’能力提升行动将于近期在全省开展,引导商业银行用好普惠金融省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加强与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大力推广小微贷,苏农贷等新型政银合作专项贷款产品,实现省内所有普惠性小额贷款增量,扩容,降价,优质

江苏银保监分局二级巡视员周表示,江苏每年对辖内主要银行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督考核,单独列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指标,积极发挥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银行通过对标查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同时,引导银行机构落实绩效考核,内部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等要求结合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完善普惠金融发展机制,激发基层发展业务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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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竹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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